哈尔滨学院成人大专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专科自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学院地处美丽冰城哈尔滨市的西部核心区,前身是1934年成立的北满特别区师范学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哈尔滨大学等四所院校合并成立哈尔滨学院。合校升本后,哈尔滨市师范学校、哈尔滨市财经学校先后并入。经过90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突出理工科,以艺术设计和教师教育为特色,理、工、管、文、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城市大学。
二、招生计划
招生层次:专科
招生专业:环境艺术设计
招生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专科/自考助学
三、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同等待遇。
四、助学加分政策
科目总成绩=过程性得分*40%+笔试卷面成绩*60。
例如:学生卷面为34分,在平台满分的情况,分数的计算:
笔试:34x60%=20.4平台得分:100X40%=40
最终成绩:20.4+40=60.4
五、考试时间
每年两轮考试,每轮考试可根据开考计划自行报考1到4门省考或校考课程。省考课程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一般安排在四月份和十月份进行。校考课程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哈尔滨学院安排。所有考试科目单科及格,可循环报考。
六、毕业条件
专科考生全部课程通过可以申请毕业。学生通过省自考委毕业资格审查后,颁发由省自考委和哈尔滨学院共同验印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询,毕业文凭得到世界60多个国家的认可。
七、报名咨询
刘老师1 3 7 0 1 3 3 9 4 0 5(微信同步)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