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了解其他专业资质详情或补充人员证书、资质新办、延期、升级、增项等资质服务
苏州市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升甲级,需提供企业基本材料、人员资质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具体资料清单如下:
《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还需提供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全部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岗位、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 (业主) 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