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及各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企业延续测绘大地测量专业乙级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涵盖通用资料、专业设备、人员资质、项目业绩及地方特殊要求。以下是详细清单及操作指南:
一、通用延续材料
材料类型 具体要求
资质延续申请表 通过省级政务平台(如“河南政务服务网”)下载模板,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原资质证书 提交正本及副本原件(若遗失需登报声明,并附上省级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营业执照 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包含“大地测量”或“测绘服务”。
信用承诺书 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无挂靠、转包等违规行为(模板从政务平台下载)。
动态核查记录 提供资质有效期内 至少1次动态核查通过证明(如《核查结果通知书》)。
二、大地测量专业材料
1. 设备证明
材料类型 具体要求
设备清单 含设备名称、型号、编号、精度(如GNSS接收机平面精度≤5mm+1ppm,水准仪DS1级)。
设备检定证书 由 省级计量院或自然资源部指定机构 出具的有效期内检定证书(如GNS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
设备备案证明 在 河南省测绘仪器共享平台 备案的截图(需显示备案编号及设备状态)。
2. 人员资质证明
材料类型 具体要求
技术负责人 1. 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或 注册测绘师证书(执业范围含大地测量);
2. 近3年社保记录(全职);
3. 主持完成的2个乙级项目业绩(合同+验收报告)。
注册测绘师 ≥2人,提供资格证书及近3个月社保记录(至少1人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