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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改建加建重建农房 拟限定不超过4层

发表时间:2023-11-14 09:01:23  来源:网友上传推荐好文章 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浏览:次   【】【】【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房审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明确了部门职责、规范审批、自建房建设要求、特殊情况处理等,征求意见将于2023年11月17日截止。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文聪报道: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房审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明确了部门职责、规范审批、自建房建设要求、特殊情况处理等,征求意见将于2023年11月17日截止。

记者查询征求意见稿获悉,文件规定农房改建、加建、重建、新建均不得超过“一户一宅”权益,且改建、加建、重建农房不得超过4层;新建农房原则上不得超过4层,首层及以上楼层主动退让用于院落、绿地、停车设施等的,在总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允许建筑层数限制放宽至不超过6层。

征求意见稿还按照《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要求控制农房高度、层数、建筑面积,其中,首层层高不得超过4.5米,其他层不得超过4米。

根据征求意见稿,东莞将强化农房风貌管控,避免出现超大农房,联户农房不得超过3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用地面积超出部分鼓励用于院落、绿地、停车设施等。建筑形态采用全坡屋顶或半坡屋顶,屋顶高度不计入总建筑高度。

意见稿还规定,通知印发之日起违规抢建的,镇街“两违办”应按照《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修订)》有关规定,组织对违法建设部分快速拆除。

编辑:郑健龙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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