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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中房”引担忧,深圳市民呼吁政府管管

发表时间:2019-12-02 10:45:32  来源:网友上传推荐好文章 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浏览:次   【】【】【
近日,老罗(化名)向奥一网大吐苦水,罗湖区金碧路43号大地苑小区2栋5单元704号房在厅内增加隔断墙,由原本的三室一厅一厨一卫改成五室三厨四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住在周边的居民严重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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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老罗(化名)向奥一网大吐苦水,罗湖区金碧路43号大地苑小区2栋5单元704号房在厅内增加隔断墙,由原本的三室一厅一厨一卫改成五室三厨四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住在周边的居民严重不安。

老罗解释,“该小区在八十年代建成至今,属于老旧房屋,对于楼层承重具有一定的限制,而屋主把房子改成“房中房”,违规分割房屋影响结构安全,这么多人住在里面,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上下左右邻居也不也得跟着遭殃吗?”

随后,奥一网咨询了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一工作人员表示,规土局主要对阳台、窗户等外部违建现象进行查处,若老罗反映的情况属实,应当由罗湖区住建局查处。

面对租房违规隔断房屋投诉一事,罗湖区住建局向奥一网介绍,多数居民认为,只要别人的房子加上一面隔断墙,就认为改善了房屋的结构。由于房屋结构专业性比较强,需要相关人士现场查看才能判断,一般情况下,若屋主认为房子不够住,加上了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墙体,这是允许的。

目前,奥一网已经将情况反映给清水河街道办执法队,其表示将会派人前往核实,若情况属实,将会上报给查违办部门勘查。

为此,奥一网也走访了西丽、上沙等城中村时,发现房东将房间隔断出租的现象普遍存在。

在网上发布着深圳各地的租房启事,单间、一房一厅、两房一厅……奥一网随机联系了西丽一则招租启事的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李姐表示,其住的单间想要转租,每个人房租1200元,水电费由住户平摊。

奥一君问及房租为何这么便宜时,李姐直言:“房子算是房中房,被房东隔断小房间,但大家都比较守规矩,大家都不会吵吵闹闹。”奥一君前往现场查看,发现房子原本为两室一厅,被房东用隔板隔成六个小单间,整套房子光线昏暗,空气混浊,客厅变为公共走廊被住客堆满各种杂物,落脚不慎,很容易触物摔跤。

当奥一君问及用来隔断的材料是否牢固,会不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时,李姐回答说,“这个价位在西丽算是特别划算了,虽然是用隔板隔出来,但隔板非常牢固,自己和一岁多的小孩在这里住了一两年,都没有出事。”

“房中房”结构安全受影响,多人用电过大留下消防隐患,人员混杂存在治安问题等等。为何房中房依旧改造成风呢?

据了解,“房中房”一直是深圳租赁市场刚需产品。从房东的角度来看,采用隔断房的出租方式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原本一套三室的住房,月租在3000-5000元不等,采用隔断的方式改造之后,三室变五室甚至更多,一套住房的月租升值1000-2000元甚至更高。

还有市民提出疑问:“如何整治“房中房”,应该有部门监督执法,居民投诉那么多的违规改建,为什么还是改建成功?”

据了解,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规定,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为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在这份管理办法中还规定,违建房不得出租。

然而在这份管理办法中,例如客厅是否可以改造成卧室的问题却没有相关规定,因而如今仍有不少“隔断房”游走于游走在法律法规边缘。

与此同时,罗湖区住建局表示,由于“房中房”现象涉及多个部门,住建局建议市民发现这种现象时可向相关的街道办反映,若情况属实,相关部门会前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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